【已標脫】勝華│幼獅廠不動產暨動產,瑞普萊坊 | 專業不動產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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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編號:202012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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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標脫】勝華│幼獅廠不動產暨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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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詳情


【已標脫】

【標案】桃園幼獅工業區廠房公開標售案

一、中華民國110年2月4日(四)流標。

二、流標後之應買程序:本標售流標後,有意投資人得自流標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依投標須知規定方式繳交保證金予標售機構,啟動流標後之應買程序,並以最先繳交保證金之投資人為最優先應買人。詳細規定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瑞普國際物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勝華幼獅廠不動產暨動產標售標須知第三次增補

一、第三次增補

瑞普國際物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標售機構」)謹於西元(下同)202122日,就「勝華幼獅廠不動產暨動產標售投標須知」(下稱「本須知」)為第一次增補(下稱「第三次增補」),增補依據為本須知第一條第()項及第十四條第()項規定,投資人不得異議或提出主張。如第三次增補內容與第二次增補、第一次增補、本須知相互矛盾者,應優先適用第三次增補內容。

二、特別揭露事項:

本須知第六條第()項第1款第(4)目修訂如下:

(4) 瀚宇彩晶已代華新麗華一次付清應付業主所有(包含租期更新後)租金共計新臺幣7,846,200元整。勝華將以標售標的不動產所有權移轉過戶完成日為基準日,按20年租期比例拆分租金於點交日交付標售標的不動產得標人,有關華新麗華或其繼受人依不動產租賃契約及「69KV變電站」協議書第三條主張租期更新,由得標人自行承擔風險並處理之。

三、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本須知第十六條附件三: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範本)第九條第一項第4修訂如下:

4 瀚宇彩晶已代華新麗華一次付清應付乙方所有(包含租期更新後)租金共計新臺幣7,846,200元整。乙方將以買賣不動產所有權移轉過戶完成日為基準日,按20年租期比例拆分租金於點交日交付甲方,有關華新麗華或其繼受人依不動產租賃契約及「69KV變電站」協議書第三條主張租期更新,由甲方自行承擔風險並處理之。

四、投標書:

本須知第十六條附件五:投標書,原投標金額之單位至仟元,修訂後投標金額之單位至個位數元(詳附件五投標書增補版)

瑞普國際物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勝華幼獅廠不動產暨動產標售標須知第二次增補

一、第二次增補

瑞普國際物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標售機構」)謹於西元(下同)2021127日,就「勝華幼獅廠不動產暨動產標售投標須知」(下稱「本須知」)為第二次增補(下稱「第二次增補」),增補依據為本須知第一條第()項及第十四條第()項規定,投資人不得異議或提出主張。如第二次增補內容與第一次增補、本須知相互矛盾者,應優先適用第二次增補內容。

二、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本須知第十六條附件三: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範本)修訂如下:

(第十一條稅捐費用及登記規費之負擔修訂如下:

 

一、 除本條另有約定外,於買賣不動產之過戶完成日(不含)前以乙方名義由稅捐機關核課與該買賣不動產有關之一切稅捐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及各種受益費、附加稅捐等)由乙方負擔。自該買賣不動產之過戶完成日(含)起由稅捐機關核課與該買賣不動產有關之ㄧ切稅捐及費用由甲方負擔。

 

瑞普國際物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勝華幼獅廠不動產暨動產標售投標須知第一次增補

一、第一次增補

瑞普國際物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標售機構」)謹於西元(下同)2021115日,就「勝華幼獅廠不動產暨動產標售投標須知」(下稱「本須知」)為第一次增補(下稱「第一次增補」),增補依據為本須知第一條第()項及第十四條第()項規定,投資人不得異議或提出主張。如第一次增補內容與本須知相互矛盾者,應優先適用第一次增補內容。詳情請按此

 

瑞普國際物業股份有限公司受託辦理

勝華幼獅廠不動產暨動產標售公告

公告日期:1091230

 

    旨:公告勝華幼獅廠不動產暨動產公開標售案。

公告事項:

一、標售標的:

勝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業主」或「勝華」)委託瑞普國際物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標售機構」)就勝華幼獅廠不動產暨動產辦理公開標售,標售標的為勝華所有門牌號碼為桃園市楊梅區高獅路580號及5661號之建物所有權(含廠務設施及無塵室)暨座落土地及過期原物料等;TFT3.5代線液晶面板前製程設備及TFT1.5代線液晶面板前製程閒置設備、生產設備備品及靶材背板一批。標售標的詳如投標須知。

二、標售底價及保證金:

分標

標售標的

標售底價(未稅)

保證金

甲標

乙標及丙標之合併標

新台幣4,484,745,238元整

新台幣448,475,000元整

乙標

TFT3.5代線液晶面板前製程設備及TFT1.5代線液晶面板前製程閒置設備、生產設備備品及靶材背板一批

新台幣75,615,238元整

新台幣7,562,000元整

丙標

獅廠建物廠房(含廠務設施及無塵室)暨座落土地及過期原物料等

新台幣4,409,130,000元整

新台幣440,913,000元整

三、領標期間:

民國1091230日至11023日止。領標期間內,任一有意參與投標之投資人,得於上班日(上午9時整至18時整,截標日當天僅開放至16)向標售機構領取投標須知暨相關附件,每份工本費新臺幣3,000元整(含稅)

四、標售方式:

詳細標售規定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五、流標後之應買程序

標售流標後,有意投資人得自流標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依本須知第九條規定方式繳交保證金予標售機構,啟動流標後之應買程序,並以依本條規定最先繳交保證金之投資人為最優先應買人。詳細規定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六、本標案之通知函、本投標須知及其附件所規定事項如有疑義、更正、錯誤或文字不清,應以標售機構之解釋及公告為準,於決標前,標售機構隨時保有修改或變更之權利,投標人不得異議。

七、標售機構聯絡人:陳瑛佳小姐,聯絡電話:(0287298799(分機8776,手機0938-055235)。